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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们孕育它,辛苦并快乐着 ——全国首部《汉藏双语诉讼法辞典》诞生记

发布日期:2019-12-21      阅读数:1067 次

随着国家法治进程的推进,法治的种子已经播撒到了祖国的每一寸土地。在司法实践中,汉语语境中的法言法语,在藏语语系中没有对应的表述。将现行法律翻译成藏文,并在藏族地区推行适用,势在必行。尽管过程艰难曲折,但总有人在坚持做这件事……

八个月,三本书

2016年,新修订的三大诉讼法实施,为了推行其在藏区的适用,省高级人民法院领导高度重视,成立专门项目小组,组织开展翻译工作,编译出版《汉藏双语诉讼法辞典》,其中包括民事诉讼法卷、刑事诉讼法卷、行政诉讼法卷共三卷。

国家法官学院青海分院院长陈萍介绍,三大诉讼法属于程序法,除了政法部门干警办案所需,与普通百姓的生活也是息息相关。“没有程序的正义就没有实体的公正,程序正义很重要,但要保证藏族地区法律的程序正义,首先要让藏族群众都知晓三部诉讼法。”

2015年8月10日,青海高院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签订协议,委托后者编撰三大诉讼法词典中文版,并在当年12月30日前将成稿交给青海高院。

中文版按照协议约定时间成稿,接下来,就需要懂藏文的法学专家进行翻译。于是,陈萍找到了当时还在青海警官职业学院任教的娘吾加教授,邀请他主持翻译工作。

在陈萍与娘吾加教授接洽期间,2016年1月8日,最高人民法院召开了双语法官培训教材、词典编撰出版工作协调会,会上正式将该项目纳入到了国家出版基金项目,并要求2016年8月底完成藏语版初稿。

要在八个月内翻译出三本诉讼辞典,除了将法律名词翻译成藏文,还要对每个法律词条进行释义,任务量实属巨大。娘吾加与自己的老搭档——警官学院的斗拉和拉华才让两位副教授,组建了翻译团队,根据个人研究方向,明确分工:娘吾加负责民事卷,斗拉认领刑事卷,行政卷交给拉华才让。

翻译工作紧锣密鼓地开始了。

是译者,也是原创作者

2016年春节刚过,娘吾加、拉华才让和斗拉聚在一起,三个人盯着一张写着“非法”两个字的纸,谁也不说话,就这么发了一晚上的呆。

娘吾加回忆,翻译过程中,“非法”一词的译法,难坏了他们三个人:“我认为这个词翻译成藏文需要五个字,但拉华才让认为,用藏文也可以是两个字。当时三个人争执了很久,不过最终达成一致意见,五个字的表述更准确。”

词语翻译没有了分歧,释义又陷入了困境。在藏语里,非法和违法是同一个表述,该怎么解释这个词?

“我们三个人盯着那个词,没有一个人说话,都在认真思考。当时如果旁边有个人,肯定会以为我们三个都在发呆。”如今回忆起来,斗拉自己都觉得好笑。

“但是这种场景,在我们翻译的时候经常出现。”拉华才让笑着补充,“此前没有相关的书籍,对法律术语,没有统一的藏文表述,很多词汇是我们新造的,所以这是一项很艰难的任务。”

据青海高院一位法官回忆,早些年省上进行双语法官培训,“搞模拟法庭的时候,海南的法官用藏语叫被告人出席,黄南和玉树的法官都听不懂他在叫谁。虽然都是藏族自治州,但是由于法律名词没有统一对应的藏语词汇,所以各地叫法不统一。”

2012年由青海高院组织编译的《汉藏对照法学词典》出版发行,上述现象有所改善,法院干警对法律名词有了统一表述。但对于一个法律词汇的理解和表述,仍然不够准确。

娘吾加告诉记者,由于学术项目需要,他曾多次去藏区政法系统调研,他回忆道:我们了解到一个较为典型的案例:某审判中死刑缓期两年执行,翻译人员翻译成藏文,若再将藏文翻译成汉文时,意思会变为:休息两年,之后要处死刑。造成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翻译人员不懂法律术语的确切内涵。

拉华才让说,由于法律的专业性,很多词语,在日常生活中的意思和法律中的意义是不一样的:“比如应当和应该,在日常生活中是一对近义词,但在法律中,应当是必须的意思,应该是可以的意思。很多时候,我们需要创造一些藏文中原本没有的新词汇,来表述其法律意义。”

陈萍说,只有在表述和理解上都统一且准确,藏区的法治才能真正进步。翻译团队的三位成员,既是翻译,在某种程度上,也是《汉藏双语诉讼法辞典》的原创作者,也是藏区法治建设的推动者。

书出版了,所有困难都值了

时间紧,任务重,翻译团队的压力可想而知。

要协调本职工作与翻译工作的矛盾,时间,是他们最缺的。

“我们三个都是学校的老师,除了教学任务之外,三人都承担了一定的行政工作。这两项工作,已经使我们的时间完全饱和了,什么时间翻译?只能用晚上、周末和假期。”拉华才让说。

“我第一次见到娘吾加教授的时候,他头发乌黑,很是精神。但八个月的翻译工作完成之后,他整个人头发都白了。熬了多少心血,可想而知。”陈萍略带愧疚地告诉记者。

采访中,三个人谁也不愿意向记者透露过程中的艰辛,但还是在你一言我一语中,无意间暴露了彼此的秘密:娘吾加几乎每天都是后半夜才睡觉,暑假期间,家人想一起外出旅游,但因为他的翻译工作,未能成行;斗拉进入状态后废寝忘食,经常泡了泡面却忘了吃;拉华才让去外地出差,火车上还抱着笔记本电脑翻译……

陈萍说,除了时间,给翻译团队的费用之少,也让她心怀愧疚。2015年,项目成立之初,计划是青海高院自筹经费。从行政经费里挤出一点点钱来做这项工作。2016年初,项目纳入中国出版基金会,由基金会支付费用。“翻译费用是千字二百,远远低于市场价。”

娘吾加说,他跟团队的另外两位翻译,常年共事,彼此了解:“如果是看重经济收益,我们不会做这件事情。”

斗拉说:“我们三个人都是青海本地的藏族,我们都希望能够给青海甚至全国藏区的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。虽然稿费不高,家人和朋友也并不完全理解我们的初衷,但我们三个人相互理解,这就够了。”

拉华才让说:“任何工作都是辛苦的,但是看到图书出版了,就像看见自己孩子出生了一样,过程中的辛苦和付出,都是值得的。”

2017年,娘吾加调至青海师范大学法学与社会学学院任教。采访中,翻译团队三人表达了一个共同的心愿:下一步,他们计划将《汉藏双语诉讼法辞典》运用到自己的教学环节,真正从源头上提高双语法律人才的法律素质……(于瑞荣 钟雅琼)

视点短评

双语诉讼架起司法为民桥梁

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围绕“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”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,开辟了“中国之治”的新境界。当前,我国正处于全民推进依法治国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历史性阶段,人民法院在服务党和国家重大战略部署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、依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的作用越来越突出。

随着广大少数民族群众法治意识的不断增强,对人民法院司法为民、公正司法的期待越来越高。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立足青海实际,顺应时代潮流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,把司法审判作为促进民族团结、维护社会稳定的有效载体,在加强双语人才培养培训的同时,积极提升双语诉讼能力建设和双语诉讼保障。在2014年组织编纂《汉藏对照法学词典》,填补国内汉藏对照法律术语词典的空白之后,按照最高法院的统一部署,又一次承担了《汉藏双语诉讼法辞典》的编写工作,填补了全国藏区诉讼法知识类图书的空白。该书完整、权威地收录了我国诉讼法使用中基本、常见、专业的词条并进行释义,内容丰富,很好地解决了制约双语法律人才培训缺乏统一教材的瓶颈问题,代表了藏语诉讼法辞典类图书的国家水平。

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,是宪法赋予少数民族群众的基本权利,《民族区域自治法》《人民法院组织法》和三大诉讼法对此也作了专门规定。该辞典的出版发行,消除了司法审判中与少数民族群众语言交流中存在的障碍和壁垒,增加了庭审辨法析理的说服力,提高了法院审判质量和效率、让司法更加公正高效权威,从而有力保障和落实少数民族当事人宪法权利和诉讼权利,推动双语审判工作迈上更高层次,使双语诉讼成为推进民族地区法治建设,实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、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桥梁。

从推动民族地区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角度出发,我们坚信,《汉藏双语诉讼法辞典》出版发行,必将极大满足藏族地区普通民众普法教育的需求,有助于提升藏族地区法律专业人士业务能力水平,有助于增强各族群众法律信仰和法治意识,为促进国家法律在民族地区的正确实施,推进民族地区法治建设和民族团结进步、实现藏区长治久安奠定坚实基础;必将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、促进各族群众共同筑起维护国家安全和民族团结的钢铁长城,共同守卫祖国边疆、共同创造美好生活产生重大意义。


来源:青海省人民政府网 日期:2019年12月19日 作者:于瑞荣、马德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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